王力宏、李靚蕾離婚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也波及到許多藝人,包含:陳建州、范瑋琪、徐若瑄等,原本以為在一來一往的PO文候結束這事件,未料在王力宏回台隔離期滿後,李靚蕾再度揭發王力宏帶陌生男子到家中,稱當中還有一人完全不認識,在11日晚間以千文字寫下這些日子裡的過程,文字中也寫到:「孩子們,目睹了這一切,嚇哭了,我也是手一直發抖到晚上都停不下來。」
針對11日晚間李靚蕾的PO文,王力宏公司宏聲音月提到,因為李靚蕾的發文又佔用社會資源很遺憾,並說:「如果李女士握有任何證據,請直接提告,讓司法解決問題,而不是一再利用媒體和輿論興風作浪!」李靚蕾也再度反擊:發出7點聲明表示會提供證據,如果你同意我就PO。
李靚蕾12日 回覆全文
1.結婚才8年,竟然會有一個12年的「夫妻」生活助理??大家都知道那是你的「私人」助理(受你僱用,長期聽命於你,對你唯命是從的男子)。
2.如果真如我所說,是否應該報警?我有報警。
3.我想像力豐富?請說清楚那一個部分是想像的,我提供證據佐證。
4.只是想看孩子?我一直不只是歡迎,還不斷請求你看孩子,想看孩子為什麼要違反協議中明訂看孩子的條約??「所有」來訪人員必須經「雙方」評估同意。為什麼未經同意要硬闖?為什麼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要隱瞞「第三人」的存在??
5.沒抱到小孩十分難過?你原本自由可以選擇的時候,你自己規劃農曆年才願意安排回來看孩子⋯⋯
6.律師建議?哪一個律師會建議你違協,帶著未經同意的三個男人(其中一位還是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都隱瞞他的存在,我素未謀面的陌生男子)來「看孩子」還要要求撤掉監控?請你提供⋯⋯我想不通你覺得如果不拔監控,監控會有可能錄到什麼,會比你現在的行更可怕?如果需要證人,一位就夠了,而且可以找一位方都能同意/孩子也舒服自在的人選。為什麼要在我一個人的情況下帶這麽多人硬闖?
7.透過司法?我會,但透過司法需要等待很長的時間和花費很多錢和精力⋯⋯來不及保護我人身安全,也無法即時阻止你讓我每天精疲力盡的一切作為。
8.如果有證據就提供?好,如果你同意我就PO(原本想說不要這麼不堪⋯⋯畢竟包含很多隱私⋯⋯也不知道什麼需要遮蔽、什麼不需要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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