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讀小一時,導師曾問過班上同學誰要代表全班參加歌唱比賽,很多人舉手,當然我也有舉手,但最後沒有選我,當時好難過,所以我8歲就去參加合唱團。開始認真學唱歌的契機是國小校長,因為校長很喜歡唱歌,會親自來訓練合唱團,他覺得我聲音很好,就跟我爸媽溝通,讓我去學唱歌,還幫我找聲樂老師、帶我去上課,後來我一直跟著這個老師到現在,從沒換過老師。
對大人來講我是很精的小朋友,我很會照顧自己,有客人來我也會主動幫忙倒水,媽媽只要講一句話,後面我自己就會去做了。我跟家人關係很好,爸媽也很信任我,大學畢業離開馬來西亞前,我跟媽媽說「給我一年時間追夢」,就是這個決定改變了我的人生。我秉持「I have nothing to lose」,最多就是打回原形,因為家人還是在,學歷也在,所以我堅持一定要把大學念完,至少不會讓爸媽擔心,這是我應該要負起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