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學史上有一樁著名的公案:女詩人希薇亞.普拉斯(Sylvia Plath)之死。普拉斯是二十世紀最優秀的美國詩人之一,才華橫溢的她,卻因為情感創傷過早地結束了自己的生命。為什麼她寧願結束自己的生命,也無法和過去斬斷連結呢?
希薇亞.普拉斯去世時只有三十一歲,留下了兩個年幼的孩子和幾卷潦草的手稿。正是這些手稿裡的詩歌讓她成為文學史上一顆耀眼的明星。每個讀過普拉斯的詩歌的人都會為這位早逝的天才感到惋惜。
年輕時的普拉斯是一位天才學生,她的智商高達一百六十,從小就展露過人的寫作才華。從著名的史密斯女子學院畢業後,她獲得了「傅爾布萊特計畫」的資助,考取了劍橋大學。也就是在劍橋大學,普拉斯遇到了那個永遠改變她人生軌跡的男人—泰德.休斯(Ted Hughes),一位同樣才高八斗的英國詩人。他們很快相愛、結婚,並且撫育了兩個孩子。
這聽起來本是一段天造地設的愛情童話,出乎意料的是,這段婚姻開始不久就觸礁了。休斯不僅有多段婚外情,而且總是貶低、不尊重普拉斯。普拉斯在第二次懷孕時就曾因為休斯的家庭暴力而流產。一年後,當普拉斯發現休斯再次出軌,並且出軌對象是已婚女房東時,兩人最終離婚。五個月之後,撫養著兩個小孩的普拉斯在自家的公寓中自殺。
泰德.休斯卻在和普拉斯離婚之後與那個已婚的女房東,即同為詩人的阿西婭.韋維爾(Assia Wevill)住在了一起。同居後,阿西婭懷上了休斯的孩子,但休斯沒有和阿西婭結為夫妻,而是很快開始了和另外兩個新情婦的關係。在得知普拉斯自殺後,阿西婭開始覺得良心不安,並且開始出現精神失常的徵兆。普拉斯死後六年,阿西婭也以自殺終結了自己的生命,還帶上了她和休斯四歲的孩子。
普拉斯和阿西婭的自殺並沒有妨礙休斯的正常生活。休斯不僅獲得了無數榮譽,還牢牢掌握著普拉斯所有未出版內容的控制權和所有出版作品的版權。我們無從得知在人生最後的日子裡,普拉斯到底想了什麼,她和休斯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因為休斯銷毀了普拉斯最後一冊日記。
電影《瓶中美人》劇照
很明顯,不論從哪方面看,休斯都是一個感情中的捕食者、加害人。可是,面對一個這麼糟糕的伴侶,普拉斯在情感上為什麼無法選擇和他一刀兩斷呢?
部分答案就藏在普拉斯的原生家庭中。她的童年是不幸的,在她去世四年後,我們才有機會讀到了她生前沒有發表的詩歌—<爸爸>(Daddy)。從這首詩歌裡可以看出,普拉斯的父親給童年時期的她帶來了深刻的陰影。她的父親是一個暴力的男人,對她造成了很多身體和情感上的傷害。在詩中,普拉斯把父親的影子投射在了泰德.休斯的身上,她甚至直接把他們看成了一個人的兩面。這首詩以普拉斯對父親的控訴開頭,以父親和丈夫的結合為高潮,最終在她的毀滅中收尾。這首她生前寫就的詩和她的整個人生就像平行時空般一一對應,其中的深意讓人不寒而慄。
為什麼人會離不開傷害自己的人呢? 普拉斯的案例體現了「強迫性重複」概念。每個人都多多少少像強迫症一樣想去重新體驗創傷的經歷,很多行為和關係選擇不能簡單地被「趨利避害」或「追求快樂,躲避痛苦」的理論解釋。
電影《瓶中美人》劇照
強迫性重複就像你不小心踏入了一個陷阱,並在其中受傷了,你費了很大的力氣才爬出來,然而當你再看到一個類似這個陷阱的地方時,你卻會想要踏進去試一試,想看看這個陷阱是不是真的很可怕,自己是不是更有能力來克服這個場景。
比如,一名小女孩有一位特別嚴苛的父親,他極少給予她表揚和正面評價。
小女孩長大以後,她反而會被與父親類似性格的男性吸引,甚至會選擇這樣的人作為伴侶。為什麼呢?因為小孩不會明白自己得不到正面評價並不是因為自己做得不夠好,而是由於父親過於嚴苛。小孩永遠都希望得到父母的積極關注和評價,所以在他們的心裡,一直存有這樣一個幻想:如果我做得足夠好,父親就會改變他的態度,如果他真的改變了,我就會得到極大的幸福和快樂。
由於童年的這種模式,當她再一次遇見一個很少給予她正面評價的人時,她的這種幻想機制就會被勾起來。她甚至會產生一種「重燃希望」的感覺,幻想也許這一次,自己就能透過努力改變那種不被認可的場景,可以重新掌控自己童年時無力的狀況。生命早期的體驗總帶給人強烈的情感感受,當被給予「第二次機會」時,人會感受到強大的吸引力。人們似乎都希望自己能夠當自己的治療者,抓住「第二次機會」來修復自己的創傷,彌補遺憾。
但是,很多類似情況並不是因為她做得不夠好,而是對方本來就是一個不善於正面回饋的人。無論她怎麼努力或表現,對方都很難改變,她卻會再次像小時候一樣,體驗那種無力和無助感。事實上,修復自己創傷和彌補遺憾最好的方式不是再進入一段相似的關係去改變,而是相信這一切不是自己的問題,並選擇構建真正包容、支持性的關係。
這個過程反映了很多人重複進入相似模式的原因—強迫性重複。
在所有強迫性重複的關係模式中,重複進入身體暴力關係無疑是最有害也最危險的一種。很多沒有經歷過家庭暴力的人不理解:為什麼這些受害者不直接離開這種有害有毒的伴侶或環境呢?事實上,家庭暴力帶給人的不僅是身體上的傷害,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剝削和恐懼。
經歷過家庭暴力(尤其是在人生的早期階段)的人,幾乎都會有「自體破碎」的體驗。所謂自體破碎的體驗,是指那些讓人感到極度恐懼、羞恥、焦慮、使人無法自主行動、對人的自尊產生極大衝擊的崩潰體驗。而家庭暴力絕對是帶來自體破碎體驗的顯著原因之一。
試想一下,如果威脅自己生命安全的人是自己最親近的人,是自己依賴和尋求保護的對象,那麼這種情況會讓人產生多麼複雜和困惑的感受:我到底應該逃離這個人還是應該向他尋求保護? 我能逃到哪裡去?我可以反抗、攻擊他嗎?
如果我反抗、攻擊他,自己會不會受到更多的傷害?連最親近人都會讓我感到危險,那麼還會有其他人讓我感到安全並且會保護我嗎?我怎麼知道外面的人不會這麼做呢?
當事人的這種不安全感不僅會在家中出現,還會隨著他的成長和發展被帶到學習和工作的社會環境中去,對他造成普遍的人際功能損害。
研究顯示,親密關係中的暴力有著一定程度的成癮性。一種常見的情況是,親密關係中的施暴者在施暴後會產生愧疚感以及對失去關係的恐懼感,所以他們往往會做出各式各樣的「甜蜜」行動去補償被害者。這樣被害者就會認為原來這個關係還是有希望的,自己在受傷之後還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溫柔的、被呵護的感受,因此雙方又進入一個蜜月期。很多被害者在這個階段甚至還會反省自己,認為是自己的問題才會讓施暴者在關係中表現出暴力傾向,從而以更討好的姿態與施暴者繼續相處,直到下一次暴力出現。
深刻地覺察和清醒地感知這種重複模式是至關重要的,這是脫離強迫性重複的第一步。
另外,能夠離開重複傷害自己的關係還需要自身認為自己具備力量和資源。
比如,對普拉斯來說,她沒有自信和資源認識到自己可以擁有更加安全的關係,因為她的父親就是那樣暴力地對待她的,她很難體驗到更好的關係。她沒有看到自己的力量,雖然用了很多年,她最終還是離婚了,離開了這段關係。普拉斯雖然已經動用了自己的認知資源和情緒能力去避免再次體驗暴力經歷,但在此基礎上,普拉斯還可以繼續進步,去改善和獲得更好、更安全並讓她受到更多保護的關係。遺憾的是,她當時沒有來得及看清這一點,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能量,所以她失去了信心,以為自己無法得到真正的愛情和更好的關係,最終絕望地放棄了生命。其實,如果當時她能多得到一點幫助和支持,一切就會有所不同。
本文節錄自高寶書版《隱形創傷:成為大人的我們,該如何療癒看不見的童年傷痛?》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