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在國小的時候,總會看到幾篇文章,把蠟燭講得好偉大:某人犧牲了自己的享受,為眾人服務、某人犧牲自己的生命,就為了保護別人。還有偉大的母親,燃燒了自己,無怨無悔的照顧著家人……
諸如此類的文章,不斷宣揚「燃燒自己,照亮別人」的美德。
沒錯,願意為眾人利益而犧牲自己的人,真的是非常不容易。但,過度歌功頌德的另一面,就更容易放大檢視沒有「大愛」的人們。而且,很多人以為「燃燒」了自己,再照亮別人之後,似乎就能獲得某種「光環」?別人理所當然要深深感謝你?
這樣的情節,特別容易在「母親」的身上上演。母親的本性(我們都是)本來就是無法自拔的容易把家人的需求放在自己之前。再加上傳統的輿論,習慣將家人的健康、教養、成就……等等責任,都放在母親身上。兩者加起來,母親就更容易不自覺地持續「燃燒」自己,照亮家人了。
如果是心甘情願選擇「燃燒」自己,這並沒有太大問題。問題是出在有些母親在付出的當下,內心是抱持著期望的。期望大家能看到自己的「犧牲」有多偉大?
尤其傳統女性,年輕時面對另一半或是婆家,處處選擇包容、忍耐;雖然這都是當初自己的選擇,最後卻只想到「委屈」的一面、覺得當年都是為了維護整個家庭的完整、和諧,而做的「犧牲」。就這樣一路忍耐到晚年,讓自己累積一肚子怨言。
而有些媽媽,對孩子的付出是希望能有回報的。
孩子小的時候,用心照顧孩子的健康、為孩子的生活、課業努力;孩子大了,媽媽還是繼續操心孩子的婚姻、事業……。為孩子做這些,本該基於對孩子毫無保留的愛使然,心甘情願做的。但很多人卻期待孩子長大後能理解媽媽這輩子的辛苦,並懷抱著感恩的心。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孩子們當然也是!他們有自己的個性、思想,不可能一生都如你所願的發展。所以,除非你真的可以無所求,不然就別再為了別人燃燒自己了吧。或者早點認清,燃燒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別人?
分享我家的平凡日常,我們家假日中午常常都是我跟另一半(滔哥)自己出去吃飯,再幫孩子外帶回家(因為他們不想跟)。往往從一外出,我就開始擔心孩子哪時候會突然肚子餓?所以,總是邊吃邊想該外帶什麼才能完全滿足他們?
想到要買哪家好吃的鍋貼,但那家店沒有青菜,是不是該分兩個地方外帶?還是回去之後自己簡單下青菜?
吃飯的時候,只要店家上菜慢一點,我就開始焦慮會不會讓孩子等太久。往往好不容易,匆匆忙忙回家之後,
我:「午餐買回來了,快來吃。」
兒子就那句:「等一下……我還沒打(電動)完。」
我:「已經有點晚了,先來吃!」
兒子:「我現在玩到一半 我沒辦法啊啊啊啊!」
聽完我馬上整把火燒起來:「就怕你們肚子餓,吃東西也吃得好緊張,整路用衝的回來。你現在是什麼態度?」(媽媽內心的O.S. 是:媽媽這麼辛苦,你不但沒有心懷感激,還對我這麼兇?)
但……其實是我自己「擔心」他們肚子餓,並不是他們真的很餓啊!我沿路趕回來,是為了減少我的焦慮,並不是他們真正希望我這樣做的。表面上看來我是燃燒自己,為了別人。但事實上,是為了自己吧?如果真的無所求,是不會滿腹怨言的。
現實一點吧!不用一昧浪漫的,用自己想要的方式付出給對方。被拒絕的時候,請看清楚,那是自己的需求?還是對方的需求?也許妳覺得為大家做牛做馬,只希望獲得一聲誠意的感謝,殊不知「只希望」這樣的期待,對別人卻是無比沉重的負擔。又或許別人早已對你表達感謝,只是不如你預期而已吧!
我們的生命有限,別再把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去做些讓自己開心的事吧!但如果先顧自己,會是個失責的母親嗎? 這又是另一份功課了。 但至少我們自己可以做到,不輕易批判其他的女性。
能夠體諒別人的辛苦,最終解脫的是自己。
本文節錄自時報出版《你不該討好全世界,卻冷落了自己》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