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6更新 為保全公衛防疫及PCR採檢量能,並感染後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死亡之高風險族群,儘速給予抗病毒藥物,降低病情惡化之風險,諮詢專家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民眾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不分年齡及族群,經醫事人員確認,或由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結果陽性者,即可研判為確定病例
五大注意事項一次看
一、自行快篩陽性後,於判讀陽性之檢測卡匣/檢測片,寫上檢測者姓名及檢測日期。
二、如以視訊診療進行評估,請將檢測判讀後之檢測卡匣/檢測片及健保卡放在一起拍照。
三、如至診所請醫師確認,應以夾鏈袋或塑膠袋密封包好攜帶至診所。
四、配合於醫師視訊或現場評估時出示判讀陽性之檢測卡匣/檢測片。
五、外出時務必佩戴口罩,請勿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可自行開車、騎車、步行或家人親友接送(雙方應全程佩戴口罩)。
指揮中心進一步提醒,屬於住家居家照護對象,以1人1室(單獨房間含衛浴)為原則,同為確診者得多人1室並進行7天隔離。每次浴廁使用後均適當清消,可於無獨立衛浴房間隔離。解隔後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相關說明:請點選
5/16更新 居家隔離「4+3」再放寬,打三劑同住家人不需隔離
在4/26實施3+4居家隔離制度後,加上台灣目前長者疫苗覆蓋率70% (65歲以上)、輕症、無症狀高於99.7%、染疫死亡率0.03%,在最新防疫記者會上,與地方政府達到共識,將居家隔離政策放寬,確診者的同住家人打滿三劑疫苗部須隔離,但需執行7天自主防疫(快篩陰性可上班、外出採買,但需避免去人多的地方) 自5月17日實施。
一、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得:免居家隔離,但需配合7天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自主防疫規範,如需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並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
二、未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維持「3天居家隔離+4天自主防疫」,隔離期間應留在家中,禁止外出,於隔離期滿後繼續4天自主防疫,另須配合於隔離期間完成匡列時進行快篩,自主防疫期間,如需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並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
自主防疫期間,非必要不要外出,外出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且外出應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禁止餐廳內用餐、聚餐、聚會、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隨著疫情造成本土確診持續飆升,在這期間先了解自己是屬於哪一種類型對象,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規定確實了解下一部該怎麼做。
目前「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或居家檢疫期間使用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且經醫事人員確認」為確定病例條件,並自5月12日起實施。
重點一。快篩陽性該怎麼辦呢?
居家隔離對象於3天居家隔離及4天自主防疫或居家檢疫對象於7天檢疫期間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
並透過遠距門診醫療(可免費使用 24 小時視訊諮詢「健康益友APP」或聯繫所轄衛生局安排),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個案及醫師對評估陽性結果如達成共識,則由評估確認醫師所屬醫事機構進行通報,並由系統自動研判為確診。
重點二。哪些對象快篩陽性視同確診?
三種對象:「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或「居家檢疫」因為染疫可能性相對高,才以此方式,不是所有人都適用。
確診個案後續將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確診個案分流收治原則,安排於住家居家照護或其他指定處所進行隔離或隔離治療,但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結果如未有共識或有疑義,仍可通知衛生局安排PCR採檢。
民眾於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期間或居家檢疫期間如自行快篩陽性,應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及通報,以利地方衛生局盡速安排居家照護,並由醫護團隊評估提供必要之醫療服務或治療藥物。
重點三 若確診想要視訊診療,需要配合哪些部分?
自行快篩陽性後,於判讀陽性的檢驗卡匣或檢測片上寫姓名與檢測日期,再拍照上傳。
重點四。除了醫院可以做PCR,如何預約診所做PCR?
為避免輕症疑似個案集中於大醫院急診篩檢,造成急診壅塞、影響急重症醫療量能及引發院內感染,指揮中心自2020年建置COVID-19採檢網絡,指定199家社區採檢院所,提供有採檢需求之社區民眾前往。由於國內疫情進入社區流行階段,確診個案遽增,為擴大基層醫療防疫量能,強化COVID-19採檢分流,指揮中心開放診所提供PCR核酸檢驗採檢服務。
重點五。5-1 同事、友人確診需要被隔離嗎?
密切接觸者匡列以同住親友為原則,職場及學校採自主應變,並以暴露風險高低實施防疫假、停課等措施
5-2 居家隔離單開立原則是什麼?
為保全公衛防疫量能,居家隔離單開立僅就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及大學生同住室友進行開立,惟有特殊需要者可另外申請。自實施日起,該措施新、舊案同時執行。另指揮中心已開發居家隔離通知書及確診個案隔離治療通知書之電子化作業,請各地方政府如有執行相關建議,於3日內提出。
5-3 親友可代替確診者領藥嗎?
符合口服抗病毒藥物用藥條件之COVID-19確診者,可由非居家隔離中的親友持確診者之健保卡及出示確診證明(包含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或同時顯示身分證字號的健保快易通檢驗結果頁面截圖等),前往設有防疫門診且配賦有Paxlovid抗病毒藥物的124家醫院代為看診,經醫師評估符合用藥條件並且適宜服藥,由代理看診者簽署治療同意書後,由醫師開立處方箋,於醫院藥局領藥。提醒民眾,前往醫院前,請事先查詢醫院防疫門診掛號及看診方式,依照醫院流程進行掛號看診。
延伸閱讀
>>台灣疫情擴大!如何自保?醫生推薦6大工具必備:這款 APP一定要有
>>家用快篩實名制QA懶人包!何時領、價格多少等問題一次搞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