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在世上, 最重要的是討好自己,
其次是討好最重要的人,
最核心關鍵的人, 而不是討好所有人。
「我再也無法跟不受控的網紅合作!大家最喜歡的那種超自然、不做作的網紅,往往就是最難配合、最難搞的人!」「所謂的做自己,等於很自然,等於很難搞,我恨透了!」
看到擔任行銷工作的朋友在臉書上寫的這篇抱怨文,讓我大笑很久。大咖的網紅多數都很堅持做自己,「做自己」是一句聽起來很帥、很真的話,但也代表不太考慮別人的感受與立場。我常聽到行銷圈或公關圈的朋友私下抱怨某些網紅、明星工作態度不佳,內容都很勁爆。
「你知不知道,我們公司上次跟那個標榜清心寡慾的甜美女明星合作,她對外宣稱長期茹素,結果中午吃飯訂的居然是雞腿便當!她超難搞,要求一堆,我氣到想超渡她。」
「網紅不是都很愛標榜做自己嗎?做自己也要看場合好嗎?上次找了個網紅做直播,她在介紹產品時居然給我哺乳耶,觀眾統統忙著看她哺乳,怎麼還會聽她怎樣介紹產品?」
「有些大牌網紅很會搞消失,明明都簽了合約,談好何時露出商品,溝通過程中常常已讀不回,我們聯絡不到她,然後她卻出現在粉絲團上拚命直播,你說氣不氣人!我都想去留言說:『你很不負責任!』但我忍下來了。我下了最後通牒,要對她採取不履約的法律途徑,她就乖乖出現了。」
人氣網紅遠看都很可愛,很多行銷人員近身接觸,才感受到她們的可怕。一提到網紅,行銷人員滿肚子苦水,我雖然可以理解他們的抱怨,但其實我自己可能也是被廠商認為難搞的那種人。
為什麼我不能對廠商隨和一點、聽話一點呢?因為這樣我就會完蛋了。
如果我為了錢,對廠商的話照單全收,推薦不好的商品,說假話,我的信用會打折扣。等到粉絲們因為失望而離開時,廠商也不會再找我了,廠商只是我一時的老闆,粉絲才是我長期的老闆。
廠商花大錢找網紅,不是因為網紅的才華或者出眾的外表,而是因為他的人氣。在這世界上有才華或有外表的人太多了,但有人氣,你的才華跟外表才有經濟價值。粉絲越多、信眾越多,代表網紅越具影響力,喊水會結凍,價碼自然高。如果有一天網紅的人氣不再,就算配合度再高,價碼再低,廠商也不會理你。
很多時候,我們看一件事情可愛或者可恨,都是因為立場不同,不見得是「對」與「錯」。所以不要在乎別人覺得你可愛或者可恨,掌聲與辱罵都是過眼雲煙,更重要的是你要學會,在人情冷暖評價不一的洪流中,知道自己最在乎什麼?自己的核心價值與競爭力又是什麼?
評價不一、看法不一、觀感迥異,不是只有針對明星,上班族也會面臨這樣左右為難的情況。
朋友任職在大企業,每個專案都需要跨部門合作,公公婆婆多,意見也跟著多,常常讓我朋友失去方向。
我提醒朋友:「你的老闆只有一個,就是能打你考績的人。其他人無權決定你的升遷與薪水,他們的意見,你聽聽就好。」
人生路上,我們都是寓言故事《父子騎驢》的主角,父子牽著一頭驢,應該讓爸爸騎還是兒子騎,還是兩人都不要騎,總會有人在旁邊七嘴八舌出意見,如果想討好全世界,你就會被全世界耍得團團轉。
人活在世上,最重要的是討好自己,而不是討好所有人,當你想討好所有人時,你不僅討好不了大家,也會失去自己。
你自認很可愛的特質,可能是別人認為很可怕的部分。可愛或者可怕都是假議題,你要永遠知道你的老闆是誰,誰可以決定你的前途與錢途。別人評價你可愛或者可恨都沒關係,堅定自己的方向與態度才是最重要的。
(本文摘自遠流出版《可以強悍,也可以示弱:有身段也有手段,人生的規矩我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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